13部门印发通知,进一步降低招投标交易成本——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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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3部门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简称《通知》),推出多项举措加快推动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改革,降低招标投标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交易成本,优化招标投标市场营商环境。

业内人士表示,《通知》的出台,从制度上保护投标人自主选择交易担保方式,推动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逐步由现金形式向电子保函(保险)方式转变,有助于提高市场交易效率,为2023年经济平稳开局提供有力保障。

提出七大具体措施

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在保障招标人合法权益、规范投标人投标行为、约束中标人依约履行义务、维护招标投标交易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各有关部门和各地区积极推进招标投标改革创新,优化保证金缴纳方式,推动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逐步由现金形式向保函(保险)方式转变,缓解了市场主体流动资金压力,有效降低了招标投标交易担保成本。同时,当前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在执行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部分招标人强制要求缴纳现金保证金;部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平台存在超限收取或超期退还保证金的情形;部分地方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办理流程比较繁琐、费用较高等。

为此,《通知》给出了“严格规范招标投标交易担保行为”“全面推广保函(保险)”“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鼓励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加快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服务体系”七大具体政策措施。

其中,在企业较为关心的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问题上,《通知》明确要求2023年3月底前,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和企业组织开展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专项行动,按照“谁收取、谁清理、谁退还”的原则,督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其他受委托提供保证金代收代管服务的平台和服务机构全面清理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各类历史沉淀保证金,做到应退尽退。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对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表示,《通知》的出台,有利于规范招标投标交易秩序,降低招标投标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交易成本负担,激活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交易,稳定和激发民营经济竞争发展活力,对于推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具有积极意义。

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看来,加快推动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改革,对多样化、个性化、差异化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活动进行分类指导,多措并举推进交易担保制度转型升级,降低招标投标市场主体交易成本,对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优化金融服务平台业务流程,创新工程履约担保及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应用场景,持续强化平台服务功能,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交易活动效率提供平台技术支撑。

“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就是市场经济活动。”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江说,《通知》是近年来国家多部委在招标投标方面聚焦主题最直接、规范要求最细、解决问题最准的一项政策文件,对各级各地落实相关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前瞻性和实操性。昆明将尝试以信用数据代替保证金,努力向招标投标交易“零成本”目标迈进。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才能更大激发市场活力。

杭州师范大学副教授尹剑斌认为,《通知》抓住了降低企业负担的三个关键问题:一是在招投标交易中加快推动以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二是为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提供便利,降低担保费用、简化担保程序;三是积极发展电子保函,进一步降低保函综合社会成本。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说,深化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改革,是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重要举措。《通知》针对当前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在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要求严格规范交易担保行为,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有助于切实减轻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负担。

“在招投标领域,市场主体因投标导致大量资金占用,且返还周期长,加大了资金周转压力。《通知》聚焦招投标交易担保突出问题,坚持小切口、大作为,积极推广运用创新做法,有利于市场主体解难题、渡难关、复元气、增活力。”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黄明说。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持续健全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及时了解和解决制度执行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适时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坚决防止招标投标交易担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反弹。